上海九棵树爱乐乐团开展《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》集中学习
发布时间:
2024-07-04
来源:
新华网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纪律和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,7月3日上午,中共上海九棵树爱乐乐团有限公司支部组织乐团班子成员、党员及入党申请人开展了《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》集中学习。海国集团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丁毅出席会议,集团副总经理、乐团董事长李欢主持会议。
集团纪委书记丁毅在学习前,深入剖析《条例》出台的背景,结合当前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,针对九棵树爱乐乐团实际情况,提出具有指导性的三点要求:一要强管理,抓队伍。从制度和意识层面,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,形成有序、高效的工作机制。二要做表率,强作用。党员应以身作则,发挥好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。三要守纪律,明规矩。全体职工应严守“六大纪律”,确保乐团在遵守纪律的基础上,稳健发展,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文化艺术服务。
李欢在随后的发言中强调,作为国有企业的一员,要做到自身行为符合《条例》要求,更要以身作则,引领带动身边的同事共同遵守。要将条例的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,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务实的作风,推动乐团的持续健康发展。
通过导读《条例》和观看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违纪违法案例剖析视频,大家认真学习了条例中处分的种类和适用范围、处分的实施程序以及各类违法行为的具体规定。乐团团长周铿、乐团支部书记秦连英、乐团副团长奥列格分别交流了学习体会。
周铿表示:《条例》出台给国有企业管理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,是管理者的行为准则,是很好的制度。要在在制度的框架内工作,确保管理决策和行为不出错,经得起时间的检验。
秦连英表示:要深入学习领会《条例》的精神实质,将其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。团结带领乐团管理团队在日常工作中,保持高度的纪律意识和责任感,确保不越红线、不触底线。
奥列格表示:要时刻以条例为镜,对照检查自己的行为,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和高效的管理水平,为九棵树爱乐乐团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。


